读后感示范文800字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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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的反思,也是对自我认知的提升,通过读后感表达出对书中人物的情感共鸣,69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后感示范文800字通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通用8篇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1

作为充分体现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神韵的《道德经》,用不多的字数,阐述了道家对宇宙本原和基本存在方式,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及社会观、人生观的基本思想。虽然文章大部分用近乎诗体的语言,有些晦涩难懂,但用“博大精深”来形容它丝毫也不过分。

我对《道德经》的理解主要是讲求“无为”,“尊重规律”。

第一段“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说作为世界本源的道是可以用语言来形容的,但并不是永恒的。“名可名,非常名。”说的是可以称呼的名不是恒常的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是说天地刚刚呈现时是没有名的,万事万物逐渐出现时才有了各自的名(但并不永恒)。“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意思是之所以经常在没有欲求时来探究它的奥妙,有的时候探究它的倪端。“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是说有和无这两方面都同出于道却有不同的名称。“同谓之玄”都同样可以被认为深远微妙,难以把握。“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里指的是这种玄而又玄的道是一切奥妙的门径。

这一段作为《道德经》的起始,详细阐述了老.对规律的理解。在《道德经》里,道指的就是规律。而道家思想对规律的最根本的见解就是“规律是自然的,变化的,不为人所控制的。”对待规律的根本态度是“充分尊重规律,然后才是利用规律。”这是一种非常朴素的辩证思想。全面体现了我国古代人民对大自然的探索与思考,而这种探索与思考不是盲目的,是非常有计划、有科学根据的,它不仅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影响也远远超出了中国的范围。

老.认为坚持按规律办事,一切都会顺利,而违背规律会得到大自然的惩罚。在第三十九章中,他是这样阐述的:“昔之得一者”古来大凡按规律办事的人,“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天下正。”这句话承接上句举了很多例.证明尊重规律的好处。上天尊重规律可以清澈,大地尊重规律可以安宁,神灵尊重规律可以带来安宁,河流尊重规律可以水满,自然界万事万物尊重规律就可以生生不息,君侯大王尊重规律就可以得到天下。“其致之”推而言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说的是天空不清澈就可能会爆裂,大地不安宁就可能会塌陷,神明不显灵就可能会消失,河流没有水就可能枯竭,万事万物不能生长就可能灭亡,君王不能统治天下就可能颠覆。“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所以富贵以穷贱作为根本,高贵以低下作为基础。“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x,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这局是举例说明上面一句,意思是所以说侯王都用孤、寡、不x这类贬义词自称。这难道不是以贱为根本吗?难道不是吗?“故致数舆与舆。世故不__欲如玉,__如石。”这是对上面的申论与例证的总结,说的是所以最高的荣誉就是没有荣誉,于是不要要求像美玉那样美丽,像石头那样坚硬。

由此可见,以老.位代表人物的道家学派对规律是十分尊重的,这在几千年前的中国是很难能可贵的,这种辩证法虽然很不健全,但却具有非常强的科学性,这对现在我们的唯物论十分有帮助,为后来人们对唯物论的更深一步的研究奠定了一个十分坚实且广泛的基础。而且,从这一段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老.对无为的崇拜。

在现实和一些文艺作品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云游四方的道人,他们虚幻而飘渺,空灵且高傲。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飘逸,感受到的都是那种无为。

老.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智。”所以说圣人的治理方法是让人谦虚,让人博学,减弱人的志向,增强人的体魄,让百姓没有知识和欲望,所以智者也不敢滋事妄为,以自然无为的态度治理天下便没有做不好的事。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2

每个人都不愿长大,可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只有一个例外—他就是英国詹母斯。巴里笔下的小男孩彼得。潘。彼得。潘是个顽皮、淘气、会飞、勇敢、有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做永无岛的可爱小岛上。据说,要是小孩子死了,他会陪着他们走一段路,这样小孩子就不再害怕了。

每个孩子都梦想着有朝一天,在这样梦幻的岛上住着,然后跟着彼得。潘展开各种各样的冒险,享受着惊险、有趣的旅程;又想跟着彼得。潘学习飞翔的本领,感受着在云端翱翔的自由自在;还想和彼得。潘一起到荒漠野外,机智地和坏人大干一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负担的加重,我们都希望自己成为彼得。潘,一个永远长不大,可以永恒地保持童真,永远无忧无虑的人。

还记得高中时候看这本童话的感觉,每月必来的月考,每周必有的周考,每日中午的小练习,压得我们喘不过气,在这样的“困境”里,无意中从同学那儿传到的《小飞侠彼得。潘》,我很认真、快速地读完了,那时的感觉就是“要是我能和彼得。潘一样长不大,快乐的生活在永无岛就好了!”甚至夸张到同学录里就彼得。潘与永无岛洋洋洒洒涂满了一页。

而现今在看,别有一番滋味。都说看书看的时间,年龄段不同,会有不同的感受,或许现在多的是一份现实的味道吧,而不仅仅是高中时候的羡慕与崇拜而已。

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没有了年龄的束缚,没有了爱情的牵绊,便没有了烦恼,永远无忧无虑,可这样真的好吗?我觉得他的生命是不完整的。也许我们总是抱怨我们现在所处的状态,就像孩童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渴望长大,初、高中时候嫌作业太多,觉得家长、老师都太无聊,总是管着我们,还有曾经初恋的种子扼杀在摇篮当中,我们抱怨着,但我们继续着,直到现在怀念那种大家都觉得苦逼的日子。生活就是这样,它由着酸甜苦辣多种滋味,或许有那么一段时间很辛酸,很苦楚,但当这些过去时,你会收货以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生命是努力的过程,是完整的历程,在这途中,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物,有曾经如影随形的闺中密友,有曾经为了追寻自己理想的同道中人,还有。美好的东西很多很多,不想记得的懂iye有很多很多,可是正因为有了这些,才有了记忆,回忆这些东西,你会觉得生命完整的经历。

童年的生活很美好,可终究会逝去,我们又会走进人生不同犯人阶段,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握每一阶段,好好活,对于过去的,好好珍藏,保存那一份又一份的滋味,然后继续前行。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3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读完后,深深的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感动。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流落到了一座无名的荒岛上,后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双手,建造住所.,驯养野山羊,养蜂:种植粮食,一个人独自生活了20多年。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在这个故事里32年这么长的时间里,主人公,不仅要战胜饥饿疾病,更要克服寂寞和孤独在困难面前他总是乐观地去面对一切,不放过每一个可以让他生存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曾经逃避过,害怕过,也想过放弃过,但最后战胜了自己而获得了生的机会。他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出来特别让我感动的是他百折不绕的毅力,鲁滨逊在荒岛上二十几年靠的就是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的精神。

我要有主人公百折不绕,永不放弃的精神去面对我们遇到的压力和困难,才能战胜困难,在战胜困难的同时我们会在不断的进步,让自己学到的东西更充实,要知道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

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困难,与挫折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遇见,只要敢于面对困难,与挫折。在学习和生活中就会迎刃而解。平时我在学习中遇到难题,有时候就放弃了,可是在考试时却总是找到头上来了,那时候才后悔没有把难题克服。

当我们遇到挫折要积极对待,《鲁滨逊漂流记》给我们的启示是:遇到困难,要想尽一切办法去克服,不抱怨,不放弃,努力去克服。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英国作家詹姆斯·巴里写的英国文学著作《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对人物的描写非常生动,人物也非常有趣,故事情节很幽默。

?小飞侠彼得·潘》主要写了一个贪玩的、不愿长大的孩子彼得·潘,在一个夏夜里,飞到伦敦,趁达林太太不在家,将她的三个孩子:温迪、约翰和迈克尔一起“诱骗”去了名叫“永无岛”的梦幻岛上。孩子们飞呀飞呀,飞到了永无岛上。在岛上,他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也一起做了许多英勇的事。他们推举温迪做母亲,每天晚上听温迪给他们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过着童话般奇妙的生活;他们认识了岛上7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和他们一起住在一个大大的树洞里,每个人都有一个树洞供进出;在礁湖里玩人鱼们的水泡游戏……后来,温迪开始想家了,她便央求彼得让他们回家。在护送孩子们回家的途中,孩子们被海盗抓走了,彼得·潘与诡计多端的海盗头子胡克决一死战,使他掉进了鳄鱼的口中……孩子们也安全到家了。

很多孩子们随着时光流失而渐渐长大,唯独彼得·潘却始终是个穿一身树叶和树浆做的衣服,满口乳牙的小男孩。他将很多一代一代的孩子带到了“永无岛”上,让每个孩子都享受着他们憧憬的快乐。

翻阅着这本书,我犹如身临其境,好像真的来到“永无岛”上。畅想着如果在现实中我也能有这样无拘无束的时光,能像小飞侠彼得·潘一样学会飞,能和好多好朋友一起团结合作智斗海盗贼那该多好;畅想着如果我也能像彼得·潘那样永远不会长大,能在自己的自由空间中自在地玩耍,每天没有作业的困扰,没有考试的压力,没有爸妈的叮嘱和唠叨那该多好!

但是人生不可能像童话世界一样,没有人可以像彼得·潘那样永远不长大。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快乐成长的同时永远要保持一颗童心,要学会在我们平凡的生活中寻找乐趣,永远保持着有对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

今后,我要像书中的彼得·潘一样,不但要勇敢,还要有智慧;要有正义感,在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要乐于帮助他们;对朋友要以诚相待!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5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6

?吝啬鬼》却没有那么开心了,里面自由恋爱是全剧的线索,这没什么。主要是吝啬鬼好像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让人有些不甘心。全剧的两个高潮:苛刻地借出高利贷,结果发现借者是自己的儿子;昂赛尔默认子女圆满大结局。 在第一个高潮,阿尔巴贡发现儿子向他借高利贷,他严责两句就平淡无事了,“我对这事并不难过;这对我倒是一个警告:他的一举一动,以后我都要各位注意。”oh,这个财迷心窍的人呀,“他的世界像从钱孔望出去那样小,望见的却还只是钱。”

从此他与儿子的矛盾升华,有了激烈的争吵。我最为气愤的与剧情无关,而是卢梭的一句话:“父亲固然不像父亲,儿子却不可以不像儿子”,他认为这是喜剧的伤风败俗。相反,我最喜欢的倒是这部分,而且这也是卢梭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原来他是一个那样封建迂腐的人,他的那句话是毫无道理的,他还用那句话来骂喜剧,让人可气又可笑。 在第二个高潮,本是很高兴,我以为昂赛尔默会想什么巧妙的办法来整一整吝啬鬼的,可是,他可能太激动了,急急地帮儿女搞婚礼,还省了吝啬鬼地嫁妆和聘礼钱,而吝啬鬼似乎以后也少了儿子,女儿这两个对他来说的累赘(他不像奥尔贡,他可是真的不在乎儿女,从第一个高潮看出)。

总之,这两部剧还是很有趣的。另外,我对于莫里哀的某些做法,深感敬佩。他可以为了戏剧,他喜爱而在当时被视作“贱”业的东西,放弃继承权去流浪。而且,他能在失败中理智认识到,自己只有成为贵族,才能获得嘲笑贵族的权力,然后又收回继承权,把喜剧事业发扬光大呀。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7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读后感示范文800字篇8

书,读完了。

堂吉诃德,死了。

“高贵绅士,长眠于此;慷慨豪爽,英勇绝伦;锄强扶弱,行侠仗义;雄踞宇宙,功盖天地;生前疯癫,死后留名!”

一位的学子,去掉了表示贵族身份的“堂”,取笔名“吉诃德”。他默默地穿上堂吉诃德的盔甲,提起堂吉诃德的长矛,独自一人(他找不到同伴桑丘·潘沙,也没有一匹罗西纳特一样的马),为了心中的“杜尔西内娅”,他忧郁地出发了。

他挺着长矛,杀进了教室,他的目标是手机。那些天真烂漫的或者生机勃发的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听不进课,学不进习,却迷恋上了上课时间玩手机。发短信,聊天,玩游戏,甚至当着老师的面接打电话,几乎没有几个人,会借助手机查询资料,解决难题。“正在进行时”的,他抓住了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在孩子们的口袋里“待机”。他很想把这些电子垃圾,用手中的长矛捣个粉碎,却又担心家长索赔,闹出了乱子,校长会骂他疯子,学生们会骂他不合时宜。算了吧!“本学期放假,再到我那儿领取。”他说。第一次征险,吉诃德好像胜利了,但是他的心,却在流血。

他挺着长矛,杀进了网吧,他的目标是逃课上网的学生。其实,他反对的不是高科技,他反对的是孩子们沉迷于游戏,沉迷于单纯的感官的刺激,如果真有孩子热衷于电子科学的探索,我相信,他不但会收起长矛,还会对孩子们竖起大拇指。他本可以借助国家的法律,可是国家的法律颁布“未成年的孩子不能进入网吧”“进网吧要凭身份证”等等规定,已经若干年后,网吧老板赚钱的主要对象,依然是“未成年人”。他想把孩子们拽出网吧,但他知道,拽出来之后,他们还会再进去;他想惩罚网吧老板,可是这些躲过法律制裁的老板们,早不把一支长矛看在眼里。第二次征险,吉诃德要么无功而返,要么被网吧老板赶出门外,重重地摔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

他挺着长矛,杀进了书店,他的目标是盗版书和穿越小说。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你就可能接近高尚;和卑劣的人为友,你也可能接近卑劣。他知道,堂吉诃德正是因为沉迷骑士小说才变得

疯癫;这些孩子们,如果沉迷于荒诞离奇、宣扬不劳而获、只想天上会掉馅饼的穿越小说,斗志和进取心,正直和善良,几乎所有的优秀品质,都将距离我们越来越远。如果把书店里的所有穿越小说扔出去,书架将会空出一半;如果把所有的盗版书再扔出去,书架将会空出百分之百。这会要了老板的命!所以老板会和他拼命!第三次征险,吉诃德一定会被打个半死。

他还设计第四次征险,杀进电视台,把那些宣扬享乐主义的泛娱乐化节目,从节目单中清除。可想而知,那么大的国家重要单位,几个保安就可以把他掀翻在地,甚至还会把他送进监牢。可怜的吉诃德,和他的老师堂吉诃德一样,死前也许才会明白,他到底错在了那里!

呜呼哀哉,我永远敬仰的堂吉诃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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