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知道申请书是给领导看的,我们在撰写的时候一定要态度诚恳,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使用到申请书这一文本,下面是69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补偿申请书6篇,感谢您的参阅。
补偿申请书篇1
申诉人:xx
电话:xx
住所地:xxx
被诉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地:xx
仲裁请求:xx
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3年到被诉单位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09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1、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补偿申请书篇2
xx局:
您好!
我是xxx局所属企业的会计xxx。
20xx年,由于发现企业短款,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我的处境更加艰难。20xx年,我服从检疫局人事处的安排,调入检疫局所属企业华津进出口商务服务公司工作。调入之时,被降了工资和多项福利待遇。调入之后又被增加超负荷的工作量。长期以来,国家的物价多次涨,全民长工资。而我没享受过一分钱的长价待遇,甚至连工龄工资都不能长!造成我精神压抑,生活困难!
现在,我申请补偿。
一、在职期间:(20xx年4月—20xx年9月,共计65个月。)被直接减少部分:
1、每月被降工资300、通信费50、水费20、洗衣费60、理发费24.62.65个月约29550元;
2、企业内部发放的节日补助:四大节日(五一、八月十五、元旦、春节),(原每次500元,现每次300元)每年4次,五年共计4000元;
3、上级部门(机关中心、局工会)在四大节日发放的实物及购物卡等。合计每次500元,每年4次,五年共计10000元。
4、加班费:“21人”都有。每月120元。五年共计7800元。
5、工作服:全局职工包括临时工都有。每年1000元。共5000元。
二、额外增加会计的工作(20xx年5月——20xx年12月共52个月)每月600元共31200元。
三、额外增加的'口岸卫技收费员工作(20xx年5——12月)8个月每月900(1000-100),共7200元。
四、20xx年10月之前享受正式职工的半奖每月500元。84个月420xx年元;年底双新七年7000元。共49000元。
六、20xx年——20xx年期间国家物价上涨,全民长工资,本人一分没长。五年500元,共32500元。
七、长期一人担任两个企业会计兼出纳员工作,并且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的风险管理费。每户每月100元,65个月,共13000元。
八、对退休后的影响:
1、暂按每月影响退休金400元计算:中国人平均寿命72岁,22年共105600元。
合计:贰拾九万贰肆仟肆百捌伍拾元整。294850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补偿申请书篇3
尊敬县卫生局、农合办领导:
您好!
我叫万庭芳、女、苗族、35岁。1997年毕业于沅陵县卫校中医士专业,于1999年通过省乡村医生考试,20__年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自1999年担任马底驿村乡村医生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我村卫生室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残疾康复、健康、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等卫生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热情周到地接待并认真负责处理每一位病人,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群众的满意度高。在实践中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自已业务技术水平,曾多次参加上级卫生部门组织的考核和业务培训,均达合格标准.
十多年来,本人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事,从未发生一起医疗事故,也从未同病人发生一起纠纷,在卫生局卫生局、马底驿镇政府、镇农村卫生工作管理站及马底驿村村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卫生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安排和布置的各项任务。20__年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积极协助村干部做好宣传工作,主动向村民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内容及补偿办法。
马底驿村卫生室是卫生局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占地面积70余㎡,建筑面积140㎡,业务用房60㎡;诊断室、治疗室、注射室及药房四室建设齐全并按规定分开;配备有中药柜2个、西药柜4个、病床2床、功能注射台1个、医用消毒柜1个、业务专用电冰箱1台、电脑1台等(已开通宽带)。本卫生室与马底驿村村委会相邻,地处村中心地带,也是周边几个行政村的中心地缘,交通较为便捷,水电设施相对齐全,群众居住非常集中。能及时接诊本村患者,做到小病不出村,基本上缓解了广大村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全村所辖人口1952人,20__年参合人数1300人,20__年参合人数1452人,20__年参合人数1755人。人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逐步增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逐年提高。但近年来大部分群众反映门诊及日常小病得不到补偿,一些困难家庭的慢性病患者治疗有相当大的经济压力,甚至有的患者不能接受常规治疗,因此广大群众对开展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补偿的愿望十分迫切。
综合以上所述情况,特此申请在马底驿村卫生室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点,迫切希望领导研究批准!
此致
补偿申请书篇4
申 请 人: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村村委会第十四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住 址: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村村委会第十四经济社
被申 请 人: ×××,女,1976年8月12日生,汉族,住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村九社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一案,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13日作出的(20xx)龙民一初字第1373号民事判决不服,现申请再审。
申请 事项:
1. 撤销 (20xx) 龙民一初字第1373号民事判决;
2. 确认被申请人为非申请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事实与理由:
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一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xx)龙民一初字第1373号民事判决判令:“限申请人在本判决生效7日内付给吴庆铃土地补偿款15650元”。因申请人未能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请人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一审判决不但“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而且“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应予撤销。理由详述如下:
一、 一审判决以被申请人“其户籍还在海口市龙华区薛村九社”及“20xx年参加了被告办理的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由,确认被申请人“属被告的经济社员”是完全错误的(判决书第二页倒数第五行),因一审判决认定的这一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1. 申请人法律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4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之规定,申请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之规定,申请人作为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将其放在了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列平行的地位;
2. 申请人的法律性质。《农业法》第11条对申请人性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3. 成为申请人的一名社员的条件。依据上述对申请人法律地位及法律性质的分析可知,加入者必须首先遵守申请人组织内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的各项义务,即“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才能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及各种收益。即申请人社员必须要先履行相应义务,为申请人付出一定量的劳动以便换取等量报酬,这是自然人能成为申请人一名社员的先决条件。
4. 本案中的被申请人能否有资格成为申请人一员的关键,是要看被申请人是否已经履行了作为申请人一员应尽的义务。依据以下事实,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即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任何义务,不拥有成为申请人社员所必备的条件:
(1)从空间距离上讲,被申请人不住在本村,定居于远在几十公里外的屯昌县,是不可能回来为申请人履行社员义务的;
(2)从家庭角度而言,被申请人婚后已经有了小孩,既要持家,又要照顾子女,也是不可能回到申请人处,为其履行社员义务的;
综上,一审法院仅以被申请人拥有申请人户籍及在申请人处办理了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由,在没有查明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哪些义务的基础上,就直接认定被申请人“属被告的经济社员”,属于“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二、 一审判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认定“原告要去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于理于法有据,本院予与支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所确立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判决书第十二页第十六行)
1.公平竞争原则的实质内容。(1)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2)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2. 依据上述分析可知,公平原则实质上是一种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当事人享有多少权利(取得多少利益),就应当履行多少义务(承担多少责任);反之亦然,不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也就不应当得到利益(或享有权利)。
1.公平竞争原则的实质内容。(1)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2)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对于这一观点,被申请人在一审诉讼请求中也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即主张自己“享有与其他村民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主张成为申请人社员的前提条件是先要履行社员义务。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被申请人在实际当中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完全违背了《民法通则》所确定的公平原则。
三、被申请人20xx年5月4日自行制定的《薛村十四经济社土地补偿分配规则》(以下简称《分配规则》),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确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原则。
1.《分配规则》作为申请人经营章程的一部分,已经经全体社员大会通过,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生效后,外嫁女已婚未满四个月的,同样享有分配;外嫁女已婚满四个月后,不再享有分配”。
2.申请人为使“外嫁女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分配”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化,公开化,使其更加公正,公平,公开,特于20xx年11月16日召开专门社员大会进行表决,与会社员绝大部分同意这项规定。
以上两点充分证明了“外嫁女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分配”这项规定,反映了申请人绝大部分社员的心声,这种心声是合情的、也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
综上,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从而导致了错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恳请贵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纠正一审法院的判决,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诉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村村委会第十四经济社
二0xx年三月三十日
注:附证据目录一份
补偿申请书篇5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派出所工作之后,承蒙领导您对我的信任、关心、照顾和指导,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以外的为人处事等做人的道理,对此我深表感激。
20__年我毕业于-----学院物理系计算机专业后,20__年外出务工回来,承蒙领导们看中我的不才,分别被----派出所、-----派出所聘请为临时协勤;后又有领导你的抬举与错爱我才有幸进入----派出所交协这个岗位,在这个行业里一呆就是4年了,在此期间,虽然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各种业务知识也略有所知,可是工作始终没有做好,而且再也找不到当初工作的那份激情。
在-----派出所工作期间尚未完成的任务:
一、派基信息维护方面:1、人口基本信息。目前,服务处所空缺数915人,特长空缺830人,空缺比例占人口总数的3.29%。人口照片空缺2157人,空缺比例占总数的8.54%。2、工作对…4人,其中列…两人,工作…信息已全部修改完成。3、暂住人口。目前我所暂住人口录入共14人,信息已全部修改完成。4、单位场所32个信息已修改完成。5、房屋租赁4家也全部修改完成。派基此项工作,目前在全局排名应该在前6名左右,倘若平均每天修改10人,三个月后并已全部修改完成。
二、常住待定人口方面:我所常住待定人口目前尚有1300人左右,分别已分村制作表格并存入微机保存,后又增加一些待定人员,稍加修改并可完成。
三、报表方面:我所月报表已进行每月上报并已存入户籍室微机,尚未打印及归档。
虽然在这个行业工作有几年了,但我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甚至有些笨,不太善于调节安排自己的时间,总是很难把自己的事情处理的伦理清晰、条理分明、一心难以二用,顾此失彼;所有这些都是我自身经验与能力不足,这让我在工作间总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总觉得自己为什么要工作?工作是为了什么?为人民,为家人,为自己;也许大家都知道最直接的答案就是为了能活下去吧。
刚才开始我原以为:我能有时间孝顺父母。父母现在都在农村,偶尔也有时间回家看看家里,帮帮家里的忙,作为儿子来说,孝顺父母的靠什么?那就是在父母吃、穿、病等等需要花钱的时候,我能有钱给。那就是在父母思念儿子的时候,能回到家看一看,能与父母聊一聊,能与家人聚一聚。年纪也不小了,看看身边的朋友都已有自己的事业,而我却什么都没有。有时父母生病了都不敢跟自己说,甚至都不敢去住院,父亲终究要老的,我一个月600元的工资在这里是否能撑起一个家?
因此我决定于…年…月…日辞掉这份工作,或外出?或转行?或何去何从我也不知道?终有太多的无奈。
在这期间或许会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影响单位的工作进度,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领导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我相信会有更好的同事来代替,并做出更好的成绩。
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单位带来的不便。
非常感谢领导您及同事们在这段时间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单位的这段经历对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领导您属下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单位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在这里呆有两年了,真的好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对我的关心、照顾、及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们对我的关怀与帮助;但由于我自己原因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而特提交辞呈,请领导批准为盼,祝领导您和所有同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于我的离职给单位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领导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补偿申请书篇6
xx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
因公司搬迁至xxx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与我们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望予解决
年 月 日
附经济补偿表如下:
因《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执行,经济补偿年限最早从20xx年1月1日算起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表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括所有货币形式的工资含保险金个人所交部分。
合同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及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因单位原因)均要给予劳动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部分章节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x年1月1日起施行。
补偿申请书6篇相关文章: